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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开学须知

发布日期:2012-08-30 
 
一、改、退选工作
请各位学生务必在上课前再次核对个人课表,尤其注意教务处主页——课程通知——关于课程停止、变更的通知,注意课程安排的起止周数,上课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615日-914日,917日确定正式上课名单。
2.地点:全校各未安排课程的机房。
3.改、退选课答疑安排:工作时间咨询电话:89733459或者登陆教务处主页“在线答疑”进行咨询
二、特殊选课的办理
201291014日(每日8001500),10-17周开设的全校公选课,于第10周在教务科现场办理改、退选。现场办理地点:第三教学楼教务科212房间。
办理的对象:确实无法选修课程的下列学生:必修课因容量不足无法选修的同学、复学的学生、因补修学分选修的课程冲突而无法选修的毕业班学生。
三、重修课程办理办法
在改、退选的时间阶段内学生均可以通过点击“重修报名”模块自行在网上选择重修课程,注意填写正确的课程号和课序号,同时务必在第一次上课时与任课教师确认合适的修读方式,并由教师在教学记录表上予以登记。注意:高等数学等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必须选择单独开设的重修班课。
四、修读课程学生名单的确定
本学期办理特殊选课和重修报名工作结束后, 917日起任课教师上网打印学生教学记录表,此后将不再添加或减少任何上课学生名单,不在上课名单中的学生成绩及成绩单上教师手工添加的成绩均视为无效记录。
五、注册
我校本科生注册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电子注册,学校将根据扣款情况定期分批更新可注册学生名单,从910日起学生可以开始在网上综合教务系统中自行点击“注册”生效,(不注册的学生将会影响自己的选课进度);第二阶段:盖“注册”章,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组织学生加盖"本科生注册章",学生注册的最终生效以综合教务系统中的注册为准。
六、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选课、缴费办法
由学生本人主动与所修双学士学位班负责老师联系,并在网上申请自己的双学位培养方案,获得审批后确认自己网上的双学位选课信息是否准确,及时办理有关上课的手续;双学士学位的缴费采用划卡缴费,请同学们务必按照学院要求填写登记表并将学费提前于92日前存入发补助的银行卡中,并在补助卡中多留10元,确保扣费成功。
七、成绩复查
如果学生对课程成绩有疑问且有确凿的理由,请于第1周内(96日前)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复查试卷申请表,详实填写,交到各开课学院,各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复核。
八、毕业年级资格初审工作
1.毕业班学生应配合学院核对成绩,及时补修学分,各学院将针对学生的学业情况确定是否可以进入毕业年级,一旦确定进入毕业年级则不能再更改,如有申请延期毕业的必须要在914前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对于因各类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课程替代的及时提出申请,以便后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2、学校将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用于毕业及学位证书,具体时间、地点请大家及时关注教务处主页通知。
九、学业警示劝告处理工作
由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学业警示劝告的初步审核,教务处进行复核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向学生家长邮寄学业警示劝告通知单;学业警示劝告处理时间:第2-3周。
十、主动与导师联系
    本科生应在开学第1周内(914前)主动与自己的导师联系,汇报上学期学习情况及新学期学习计划征求导师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考试安排
教务处将于第1周公布秋季学期考试安排初稿,请同学们根据考试安排及早调整选课,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申请办理缓考。
 
凡与学生学习相关的通知均可通过教务处主页、教务信息栏(第三教学楼一层大厅公告栏)查询,请同学们随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教   
        201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