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男,18岁,湖南省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级学生,学号2010031119;
刘群鸿,男,18岁,福建省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级学生,学号2010031120;
刘翔,男,17岁,河南省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级学生,学号2010031121;
刘奕臻,男,18岁,北京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级学生,学号2010031122;
施隋靖,男,18岁,山西省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级学生,学号2010031123;
史晓雨,男,18岁,山东省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级学生,学号2010031124。
上述同学在学生公寓中使用违章电器(饮水机),根据2010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住宿违纪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经研究决定,建议给予以上6名同学警告处分。
化学工程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廿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