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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关于给予梁建鹏等同学存放违章电器的处理意见

来源:化工学院  发布日期:2010-11-24 

梁建鹏,男,20岁,天津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级学生,学号2010031219

刘一凡,男,19岁,新疆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0级学生,学号2010031220

左可振,男,20岁,安徽省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7级学生,学号2007031336

谢云飞,男,21岁,湖北省人,化学工程学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2007级学生,学号2007032126

李心哲,男,20岁,新疆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7级学生,学号2007031316

庞武超,男,23岁,河北省人,化学工程学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2007级学生,学号2007032118

孙丰年,男,23岁,安徽省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7级学生,学号2007031129

王克杰,男,20岁,河南省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8级学生,学号2008031324

高泽源,男,20岁,青海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8级学生,学号2008031217

 

上述同学在学生公寓中存放应急灯、饮水机、洗衣机等违章电器,为了严肃校规校纪,教育其本人及全院学生,根据2010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住宿违纪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梁建鹏等9名同学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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