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鑫洋,男,江苏南通人,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专业2016级本科生,学号2016010189。
宿舍巡查中,发现该生存放违章电器,影响了学生公寓的正常管理和学生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严肃校规校纪,教育其本人及全院学生,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住宿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赵鑫洋通报批评处理。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 处理 决定 |
发:学生工作处(1)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院办(1) 辅导员(1) 学生本人(1) |
2019年10月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