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经纬

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实施意见及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国际学术交流类型
一、 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分为在校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学科领域有关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竞赛、赴国外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等进行1-6月的短期访学以及国外高水平大学外籍研究生来校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短期访学等类型。
二、 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分为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和一般学术国际会议。我院认定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和一般国际学术会议的名称登陆校研究生院主页查看即可。
三、 国际学术竞赛一般为在学科领域影响面较大的、重要的学术竞赛。
四、 短期访学为赴国外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等进行1-6月的短期访学,必须有接收方的邀请信和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访学期间学习或研究计划。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实行研究生个人申请制(国外高水平大学外籍研究生的申请可由学院代办),鼓励研究生按一级学科甚至跨一级学科组团申请参与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如申请参加SPE、AAPG和SEG等国际学术年会,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其它项目的实施一律采用项目立项资助的方式进行,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每年由学院定期申报,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立项并实施。
第三章 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一、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来源及管理
(一)为支持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特设立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专项基金一方面来源于政府部门下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另一方面来源于学校,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每年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每年国际学术交流学生的计划比例,确定具体下拨金额。除学校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外,我校另有延长石油交流基金资助硕士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每个学生的资助额度上限为6000元。
(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结题验收及拨款等工作。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与成果的申报、评审及存档等具体管理工作,并协助开展项目的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所有批准项目的经费管理按项目独立核算,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完成后将经费直接划拨给导师,其中短期访学旅费实行限额报销,生活费按月划拨。
(五)在每年基金总额固定的情况下,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积极申报,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管理工作小组将在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择优资助。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管理工作小组提前1-2个季度受理资助申请,并在审批通过后予以公示。
(六)学校将根据学院以往三年交流基金的执行情况,分配本年度院可执行基金额度。学院将按已批准会议目录分批次评审并推荐申请人,推荐人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方有效。学院年度可执行基金额度有限使用完毕后学校原则上不再追加。
二、基金的资助标准
根据研究生院所制定标准执行,可到校研究生院主页查看。
三、基金资助条件
与研究生院规定的五项基本条件一致。
四、基金资助评审办法
(一)因出国(境)学术经历已成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学院会考虑利用该基金优先支持博士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
(二)研究生在学期间仅能申请一次国际会议参会资助。
(三)每一位博士生导师名下的博士每年最多允许一人提交基金资助申请。
)优先支持重要国际会议的参会资助申请。
)优先支持论文录用类别为oral的资助申请。
(六)研究生国际会议前哨站汇报中评分较高者优先。
(七)若会议仅要求文章摘要,则学生回国后需以同一题目发表文章才能获得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资助。
(八)因各会议的会期较为分散,学院会根据上、下半年会议的召开时间协调使用经费,同时也将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九)本国际学术交流实施意见及基金管理办法是2016年度首次实施,所以本年度已经获得过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支持的导师,明年不再允许其学生申请该基金,学生出国交流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导师自行承担。
五、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申请程序和办法
(一)由申请者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附件1)、《学生短期出国(出镜)表》(附件2),并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院院办,一份自存。《出国(出镜)表》一式三份,一份上交国际合作处,一份上交学院院办,一份自存。
(二)申请人请于会议前两个月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函、论文录用通知、论文录用类别、oral或poster证明、被录用论文首页等)复印件报送给学院国际化秘书。
(二)在校研究生或教师负责的学术交流项目申请材料由学院审核批复;国外高水平大学留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合审核批复。
(三)申请者获准资助后,按表中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者需填写项目总结(附件3),并附上几张以国际学术会议场景为背景的本人照片,将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国际化秘书处及研究生院培养办。并持相关证明及票据按批准的资助额度办理报销或转账事宜。
 
附: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拨款的具体事宜及要求
本年度,预计9月份及11月份分两批拨付交流基金至导师经费卡,届时,学院提供资助清单,研究生院审核后拨付。拨款的具体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交流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回国后尽快向财务处上交机票(登机牌、行程单及发票)、登机牌、护照首页、出入境证明、签证页、实际发生的住宿或会议注册费收据等各种票据原件予以报销资助。如未及时报销,将无法获得交流基金资助。
2、学生申请材料包括会议发表论文首页、总结报告(1500字总结并附照片)、会议邀请信、论文录用通知及类别、登机牌、护照首页、出入境证明、签证页及报销凭证(国际机票发票扫描件、电子行程单、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或会议注册费发票扫描件)等资料电子版,准备齐全后以学生姓名为文件名存档,打包发送至学院国际化秘书处。
 
 
                                             化学工程学院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