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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6-03-17 
一、时间:本校复试生2016323 下14:00-16:00   地点:化工楼B座307室
          外校复试生2016324 下14:00-16:00   地点:化工楼B座307室
二、交验收材料:
1硕士现实情况表现表(见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请各位考生下载专区下载并打印,加盖目前所在单位或学校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2.在校历年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
3.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
4.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0元复试费
5.调剂生提交调剂申请表(见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 本人签字 。
以上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参加复试。
三、体检表领取和盖章
1、一志愿上线考生在资格审查的同时领取体检表,缴体检费95元/人。
2、调剂考生自行打印体检表(见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 由考生本人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的同时缴费并盖章。
3、复试考生持化学工程学院盖章的体检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校医院体检。
4、先体检后复试。所有参加复试的学生,不体检者不能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参加体检)
5、体检完成后务必将体检表交至校医院指定“收表处”。
四、请考生注意:
复试时每人填写一个信封(由复试秘书发放),此信封用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入学须知的寄发,通讯地址务必准确清楚(有效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中旬)。为方便查找,请在信封左下角写上考生联系电话、考生编号、录取专业代码,信封交各复试小组。
填写不合格无法寄出,责任自负。 
 化工学院
                        2016年3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