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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

发布日期:2017-11-3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生

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和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化学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化学工程学院和新能源研究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确定了如下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

一、 报考条件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学期间未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需要学生培养部门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

2.   已获得硕士学位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好;

5.   年龄不超过35岁;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   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8.   业务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英语水平较高(满足CET6>425分或者托福iBT>80分或者雅思>5.5);

b)     必须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含已接收),或者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号(学生中排名第一);并且,发表文章的核心内容或申请专利的核心内容为本人硕士论文相关章节内容。

二、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必须在201815日前向化学工程学院办公室(化工楼B301)送交以下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5.学历学位材料:

学士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硕士阶段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硕士)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考生)

6.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30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硕士研究生阶段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的简介,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符合上述第8条业务条件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单独装订),提交材料复印件时准备材料原件备查;

8化学工程学院博士导师签字的同意接收函;

9个人简历。

三、考生咨询电话

化学工程学院:010-89733089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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