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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 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9 

各位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按照校学位办的有关安排要求,现将化工学院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方式:学位论文全部“盲评”,由研究生院组织送评。学生需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后需导师审核。

2.评阅专家人数:破格录取的、被学业警示的或提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3.论文提交时间:2020年春学期博士学位论文集中外送盲审分为两批:3月17日、3月25日。

之后每周一上午接收零散送审,请注意,评阅周期一般为40-45个工作日,不能保证在答辩前返回评阅结果。

4.提交材料(由导师OA发送):

1)查重格式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

论文文件命名:“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

注意:内容需除去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

各部分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不超过8%,文献综述章节不超过30%(但不能有整段重复),实体研究内容章节不超过6%。实验方法和过程描述的查重结果不计入上述限制指标。

2)1份盲评格式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1份有关学位论文评阅信息的“汇总数据表”(研究生信息系统填写,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学院导出)

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举例如:11414_082002_2014313099_LW.PDF)。请注意一定要严格按此命名,否则无法上传文件。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方式:硕士的学位论文70%“盲评”(名单已公示),其余“明评”。 所有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申请,上传学位论文,后需导师审核。 

2.评阅专家人数: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3.论文提交时间:

(1)4月28日提交查重电子版的论文,结果将反馈给导师,请导师把关是否符合盲审要求,第一次查重结果出来后到盲审前还可以修改。

各部分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不超过8%,文献综述章节不超过30%(但不能有整段重复),实体研究内容章节不超过6%。实验方法和过程描述的查重结果不计入上述限制指标。

(2)5月10日前进入系统进行论文评阅申请,并提交盲评格式电子版学位论文,经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送评。

4.盲审提交材料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学位论文必须为盲评格式,应按照我校《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制作。注意:学校代码及学号也需要隐去。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需根据论文类型选定相应的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五选一),具体要求由导师结合学生的论文内容确定。

5. 注意:所有论文在评阅书返回后,需上传论文评阅书、录入评阅结果,否则无法申请答辩。

(三)评阅条件:

1、研究生学位论文应通过开题报告论证,且从开题到答辩的时间满足相关要求: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0个月;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6个月。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0个月;二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4个月。

(3)2016级以前的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应少于18个月(含开题前文献调研2个月)。

(4)2016级(含)之后的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8个月。

2、学位论文经导师评阅后,导师同意答辩,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外送评阅。

(四)学院在学位论文外送评阅前对所有拟评阅的学位论文(包括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均进行文字重复率检测。由学院(研究院)对拟检测论文统一打包后提交图书馆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图书馆202,电话9005),论文电子版为WORD格式(内容除去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检测结果由图书馆直接反馈到学院处理。学位论文查重版本与答辩版本要一致。

二、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前还将进行一次查重,查重结果将作为能否申请答辩的依据。

(二)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及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的(见研究生院网站有关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或之后1年内完成答辩;所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或之后2年内完成答辩。因需提前毕业而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需办理提前毕业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应进行盲评的学位论文,如未按要求外送盲评,不能参加答辩。

(三)研究生答辩线上申请流程:

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审核答辩信息—答辩秘书维护答辩小组,并进行学生分组—学院审核答辩申请—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学院审核答辩结果。

(四)研究生在本学期申请学位的论文答辩截止时间是6月30日(确切时间,视上级部门允许学生返校时间而定)。疫情防控期间,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或因滞留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无法现场答辩的研究生,各学院(研究院)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具体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五)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7月4日前将《硕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或《博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整理成册与其它材料一起送交院办公室(化工楼B座301)。

三、学位申请与审批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是5月22日。工程硕士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及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如申请硕士学位,需满足学校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

1.所有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学位申请所需材料表格,一律从当前“研究生院主页->学位->资料下载”区下载,不要使用之前下载的表格。

2.除在职工程硕士外,2012级及之后的研究生答辩和学位申请及相应纸质版材料打印采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3.所有材料中填写的“学科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均应与成绩单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和“导师姓名”相一致。

4.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在答辩之前需向学院提交二份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自审清单及全套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并向学院提交自审清单电子版,所交材料要与自审清单一一对应,会议论文复印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字。

(三)向学院办公室送交材料(各一份)

请各位答辩秘书于2020年7月4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送到学位院公室。(确切时间,视上级部门允许学生返校时间而定)

1.“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2.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审查表;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分委员会投票结果汇总表;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汇总表;均为电子版;

3.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1份;

4.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馆)1份;

5.4本博士学位论文或3本硕士学位论文(附论文清单1份,清单内容同《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提交清单);

6.按授予学位名单提交《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并附名单一份,名单格式如下:

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提交清单

序号

类别

学号

姓名

导师

保密年限







注:(1)类别限填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工程硕士或同等学力。

(2)保密年限仅限于保密论文,凡保密论文必须附签字盖章的保密申请表。

另外,各位导师要向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收集2份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一份为明评格式,一份为盲评格式。明评格式论文文件名:11414_082002_2014313099_李三_LW.PDF;盲评格式论文文件名:11414_082002_2014313099_LW.PDF。其中11414为我校代码,082002为入学时学科专业代码,2014313099为学号,李三为姓名,LW代表论文。电子版暂留存于学院,以备上级部门和学校进行论文质量抽检盲评。

四、暑假期间博士学位论文送评时间

2020年7月1日提交查重版博士学位论文、盲审论文,均为电子版。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