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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自筹经费聘用人员办理工资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4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自筹经费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629号)、《关于自筹经费聘用人员管理实施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石大京人〔201630号)等文件精神,财务处将于20171月开始集中发放自筹经费聘用人员工资。为了规范工资发放行为,加强财务管理,自筹经费聘用人员工资将在建设银行统一发放,方案如下:
1、    本人名下已有北京市建行储蓄卡的聘用人员,可将常用的一张建行储蓄卡作为工资卡,并在20161225日前到财务处B307房间登记工资卡号,联系人沈颜,联系电话89739497
2、    本人名下的建行储蓄卡(信用卡除外),如果以长时间未使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建行储蓄卡前往建行网点查询储蓄卡状态,如果为‘睡眠’状态,须在网点申请将该卡状态转为正常。
3、    名下没有建行储蓄卡(信用卡除外),财务处将于20161215-16日安排建行工作人员为大家集中办理工资卡,请本人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前往财务处B202房间办理即可。已有储蓄卡人员也可自愿另办工资卡。
    为了及时发放工资,请各自筹经费聘用人员及时登记或准时办理工资卡,谢谢大家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