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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自筹经费聘用人员办理工资卡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1 

 
对于未及时办理工资卡的自筹经费聘用人员,财务处将于20161223日安排建行工作人员为大家集中办理工资卡,请本人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财务处B202房间办理即可。已有储蓄卡人员也可自愿另办工资卡。
1、         本人名下已有北京市建行储蓄卡的聘用人员,可将常用的一张建行储蓄卡作为工资卡,并在20161225日前到财务处B307房间登记工资卡号,联系人沈颜,联系电话89739497
2、         本人名下的建行储蓄卡(信用卡除外),如果已长时间未使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建行储蓄卡前往建行网点查询储蓄卡状态,如果为‘睡眠’状态,须在网点申请将该卡状态转为正常。
    为了及时发放工资,请未办理工资卡的自筹经费聘用人员及时登记或准时办理工资卡,谢谢大家的配合!此次未及时办理的,请自行到建行办理工资卡,并于20161225日前及时到财务处登记,逾期未办理耽误发工资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