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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终财务决算及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01 

为做好2021年度各项年终财务结算及决算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年终各类对外业务时间

1.2021年报销收单

一般项目的自助报销单收单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教育部财政专项的自助报销单收单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财务处将于12月30日前处理完毕。2021年发票报销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2.各类来款入账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核查清理银行来款及网上收费平台已收款项,于12月22日前提交上账申请,12月24日前完成对账、结算、入账工作。

3.借款、票据办理

除住院支票、需紧急支付的款项外,其他各类借款、票据开具办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名下借款及预借发票,12月28日前借款冲销完毕,预借发票尽快催款入账。

4.其他对外业务

2021年12月24日后,其他对外业务暂停。

二、财务结账时间

2021年12月25日-12月31日,财务处处理收单,进行往来款项清理、专项清理、各类资金账务清算工作;2022年1月1日—1月7日,财务处按照相关要求,对核算软件进行维护、调试以及完成年终结账、开展决算工作。

三、2022年收单及开账时间

2022年1月4日起前台报销窗口接收新的自助报销单,1月7日财务开账,正常办理各项业务,1月12日后停止收单。1月收单财务处尽量于寒假前处理完毕,寒假期间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年终结账、决算报表等各项工作。感谢各位对财务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