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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6-01-10 

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石油大学(北京)
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随着我校规模的不断扩大,我校本科教学工作量增加幅度很大,根据需要,学校决定在一些课程、实验、管理岗位上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具体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

1.助教岗位:

① 原则上仅限于本科生作业量大的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涉及两个院(系、部)以上学生的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② 选修课和专业课不配备助教。

2.助管岗位:

① 各院系及公共计算机房可以配备研究生助管,协助计算机房的开放与管理工作,主要用于中午、晚上、周末的开放管理。

② 图书馆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研究生助管,协助承担有关工作。

③ 涉及面广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可根据需要配备研究生助管。

二、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量要求

1.助教岗位:工作量按一学期来要求。原则上一个学期96学时的课程,批改四个自然班的作业,并负责答疑,配备一名助教。学时或学生班不足者,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岗位薪酬。

2.助管岗位:

①各院系及公共计算机房配备的研究生助管,按每周值班20个小时、每月值班满80小时配备一名助管,用于中午、晚上、周末的开放时间值班。

②图书馆根据工作需要,按每月工作时间7080小时配备一名助管。

③实验室配备研究生助管,除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量,按照每月工作满70小时配备一名助管。

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待遇

研究生助教、助管的岗位待遇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岗位薪酬,另一部分是考核津贴。此项支出列入学校每年的预算计划。

1.薪酬:

① 凡满工作量的研究生助教,每月发255元的助教薪酬。工作量不足96学时或四个班的作业量者,每月发200元的助教薪酬。

② 满工作量的研究生助管,每月发255元的助管薪酬。

2.津贴:研究生助教、助管每学期结束时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三档(胜任、基本胜任、不合格),胜任和基本胜任分别发放津贴1000元、500元,不合格者没有津贴。

四、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1.各院(系、部)、图书馆:负责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管的岗位;负责制定各岗位的职责、要求;负责制定各岗位的考核标准;负责研究生助教、助管的录用和使用工作;负责对所用的研究生助教、助管进行考核。

2.教务处:负责汇总、核定各院(系、部)、图书馆提交的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数,及时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并将校长审批结果送交学生工作处。

3.研究生院:负责提供申请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名单。

4.学生工作处:负责统筹与协调研究生助教、助管的聘任工作;负责组织对研究生助教、助管的考核工作;负责向财务处提交上岗研究生的名单和考核结果。

5.财务处:负责按照学生工作处提交的名单和考核结果及时发放上岗研究生助教、助管的薪酬与津贴。

五、聘任办法:

1.研究生助教、助管实行一学期一聘,招聘的范围为我校计划外硕士研究生。

2.各院(系、部)、图书馆应于每学期第六周前提出岗位设置的申请,填写“研究生助教、助管设岗申请表”,说明拟聘用研究生数量和类别等,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核定各院(系、部)提出的岗位设置申请,并将主管校长的审批结果于第七周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于第八周公布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情况。

5.研究生院于第八周提供拟申报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的学生名单,供各院(系、部)、图书馆进行招聘工作。

6.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各设岗部门接受研究生提交的“上岗申请表”,确定各岗位聘任人员,签定岗位责任协议书,并于第十二周结束前将聘任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

7.学生工作处于第十三周公布上岗研究生的名单和岗位类别,并征询有关异议。确认无异议后,于第十三周下发上岗聘任通知,并将上岗名单提交财务处。

8.聘任的研究生助教、助管于下一学期正式上岗,财务处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发放岗位薪酬。

9.各用人单位在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结束前的两周内,组织对上岗研究生的助教、助管工作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以文字形式及时提交学生工作处。

10.学生工作处于学期结束一周前将考核结果提交财务处。

11.财务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岗位津贴。

六、本实施办法从2002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起开始试行。

七、研究生担任本科生辅导员工作的岗位设置与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与实施,并将最终确定的辅导员岗位数与人选报研究生院。

石油大学(北京)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学 研究生 勤工助学 聘任 办法


发:教务处(2)、研究生院(1)、学工处(1)、归档(2


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秘书科 2002425日印发


校对:肖磊 打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