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支持附校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2-13  ]
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中国石油大学支持石大附中、附小建设,根据《北京市高校、教科研部门支持中小学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支持附校建设(以下简称“高支附”)立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中国石油大学“高支附”项目旨在充分发挥石大资源优势,积极推动石大附中附小基础教育的发展,大力提升两所附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一、中国石油大学“高支附”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的发展趋势和规律,突出“国际化、特色化”的办学理念;根据“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建、协同发展”的原则,以大学跨文化教育、艺术、外语、信息科学等学科的资源优势,支持附中附小特色教育的发展,推动两校基础教育再上台阶;满足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支持附中附小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特色教育的校园环境;促进大学、中学、小学协调发展,打造让社会满意的品牌学校。
二、中国石油大学“高支附”项目的主要内容:帮助中石大附中附小提升办学理念、打造学科品牌、开发特色课程、提高国际化教学水平、支持教研创新、提升师资水平、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等。
三、申报要求:
热心于附校建设的石大教职工均可申报,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负责项目。各二级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上交校工会。
(一)各学院及部门项目负责人需在申请项目时上交校工会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策划书(详细实施方案)、中国石油大学支持附中附小建设项目审批表、项目经费预算表及北京市高支附项目组需要提交的各项材料。纸质版材料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及二级单位签章。
(二)校工会审核后,与附中附小研究同意后立项并为每个项目单位申办项目经费卡并对项目拨款,各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北京市高校、教科研部门支持中小学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四章经费管理内容和“关于高校支持附中附小建设项目经费预算说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费报销业务规范”管理、使用经费。
(三)各项目负责人需在每月22日前上报校工会项目开展情况及新闻、图片资料、填报中国石油大学附属学校共建项目活动记录表。
    (四)项目运行时间一般为一年,项目结束后两周内需提供项目决算表 、项目运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成果、效果评价、不足以及建议等。
    (五)申请者须于2016年12月23日前报送校工会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策划书、中石大附属学校共建项目审批表、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过期不予接收。
 
 
校工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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