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市教育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6-28  ]
各工会委员
北京市教育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按照市教育工会要求,校工会决定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北京市教育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现将代表名额及要求和代表产生办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表名额及要求
(一)代表名额与结构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我校共有正式代表1名,工会工作者1名。
(二)代表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在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
2.热爱工会事业,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议政能力。
3.本人为工会会员。
二、代表产生办法
正式代表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在校党委领导下,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并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5%,差额不足l人时,按1人计算。
三、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时间:73日(周2:00
会议地点:主楼A1323会议室;
参会人员: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会委员会全体成员。
联系人:刘海湛   联系电话:89739124
 
校工会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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