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校工会比赛项目奖励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5-23  ]

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等涉及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会实际工作情况及各分工会意见,校工会决定调整各比赛项目奖励标准。现将新奖励标准通知如下:

1.教职工乒乓球团体赛:

1、2名:1200元

3、4名:1000元

5、6名:700元

7、8名:600元 

未获名次单位发放参与奖400元   

2.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1、2名:1600

3、4名:1400

5、6名:1100

7、8名:900

未获名次单位发放参与奖600元

此奖励标准自2018年5月起执行,旧奖励标准同时废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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