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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权】18.基建、修缮工作决策权之基本建设项目重要变更决策

发布日期:2015-01-03 

决策领域

决策事项

法规制度依据

决策主体

决策牵头部门

廉政风险

风险防控

责任
岗位

决策流程

信息公开

防控措施

内容

形式

基建、修缮工作决策权

基本建设项目重要变更决策

1.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基建工程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建设工程及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5.
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党委常委会

基建处

可能由于外部利益个体的影响,对重要变更实施不合理修改。

18-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基本建设项目重要变更决策流程

项目变更的决策内容

会议纪要、校园网

基建处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方进行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涉及造价变更的,会同跟踪审计单位进行造价论证和变更费用估算;先召开校长办公会对方案进行审议讨论,修改完善后由党委常委会集体决策。

党委书记、分管基建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