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京党纪〔2016〕2号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属各部门、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北京市教育纪工委下发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深化作风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党规党纪,严守纪律红线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送月饼节礼和电子礼券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实物等;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排头兵,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作表率,并从严要求家人和下属,展示作风优良的新气象,引领廉洁从政的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重点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加强对处级以上干部离京报备和请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畅通信访渠道等方式及时受理、核实、处置所发现的“四风”问题及其他违纪问题线索。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者,将快速初核、快速立案查处。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的部门和单位,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校纪委举报邮箱:jiwei@cup.edu.cn
举 报 电 话:010-89733050, 89733105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