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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7〕13号_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评选2017年度教学效果卓越奖的通知

     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日期:2017-04-14 10:36     浏览次数:

 教 务 处 文 件

教务〔20171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评选

2017年度教学效果卓越奖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投入本科教学,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教学卓越奖评选办法>》(中石大京教〔201631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教学效果卓越奖评选通知公布如下:

一、奖项设置:奖项分为“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和“教学成就卓越奖”两类。

二、“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申报要求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获得主讲教师资格不少于5年;

(二)近3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必修课不限上课人数,选修课学生数每次课堂不少于30人;

(三)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在教学效果提升和教学方法改革方面成绩显著,学生评教结果近3年平均值位于全校前30%或获得院级品牌课教师以上荣誉称号(有效期内);

(四)已获得过教学效果卓越奖的教师不建议申报“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

三、“教学成就卓越奖”申报要求

(一)教龄不少于25年的在职教师;

(二)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在教书育人、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团队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成就突出;

(三)近两个任期面向本校本科学生每年至少独立讲授1门课程且每年累计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64学时;

(四)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品牌课教师或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担任专业负责人10年以上等;

(五)每位教师在校期间有3次申报机会,获得1次或申报超过3次的老师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学院推荐或教师自荐:学院推荐“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和“教学成就卓越奖”各不超过1人,“教学成就卓越奖”可以自荐,个人自荐的需同时有3名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推荐;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每人1次只能推荐1人。

(二)提交材料和时间: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教学卓越奖申报简表》(附件2),学院填写《教学卓越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426日之前将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提交教务处。

(三)现场评审:召开现场评审会,对于“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候选人的评选分为个人陈述(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成果和未来教学设想)和 “精彩一课”展示(10-15分钟)两部分;对于“教学成就卓越奖”,分为函评和个人陈述(教学思想、教学成就、青年教师培养、未来教学设想等)两部分。

(四)确定推荐名单:依据候选人的最终得分,评审专家讨论并提出卓越奖教师推荐名单。

(五)确定公布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最终确定并公布获奖教师名单。

五、推荐候选人分配

各学院(部)推荐“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和“教学成就卓越奖”各不超过1人。

六、表彰奖励

评选获奖人数:“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总数不超过5人;“教学成就卓越奖”总数不超过2人。

学校向获奖者授予“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或“教学成就卓越奖”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获奖者奖金2万元,“教学成就卓越奖”获奖者奖金5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89739195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卓越奖人选推荐表

2.教学卓越奖推荐表简表

3.学院教学卓越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741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                20174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