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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评选教学卓越奖的通知

                                                                                         2018年关于评选“教学卓越奖”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投入教学,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卓越奖评选办法》(中石大京教〔2016〕31号)要求,现将2018年评选“教学卓越奖”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校设立“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和“教学成就卓越奖”两项“教学卓越奖”。

  1.“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重点奖励在课程教学中潜心投入、课堂教学效果优秀的青年教师。

  2.“教学成就卓越奖”注重奖励长期坚持教学一线、教学效果优秀、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资深教师。

  二、评选组织

  学校组织成立“教学卓越奖”评选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小组)和申诉小组,评选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申诉小组负责处理与评选有关的投诉。评选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三、申报流程

  1. “青年教师教学效果卓越奖”候选人由各学院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一名教师参评。

  2. 各学院负责推荐“教学成就卓越奖”候选人一人,或者由教师个人自荐,个人自荐的需同时有三名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推荐;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每人一次只能推荐一人。

  3.符合申请条件的被推荐教师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和《教学卓越奖候选人介绍简表》(见附件2),学院需填写《教学卓越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请于5月8日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教学卓越奖候选人介绍简表》

  附件3:《教学卓越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具体详情请参见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