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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2015年核准结题自然基金项目校内归档的通知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5-11-12 
 
各学院及有关项目负责人:
学校2015年初根据基金委通告要求报送了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材料;目前,经其核准我校共计31个项目获准结题(具体清单见附件1)。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科研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办理技术归档,将科研项目全套技术资料移交给校综合档案馆存档备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提供申请立项、阶段进展以及结题验收项目等相关资料。归档主要材料至少包含:(1)项目申请书;(2)项目批准通知书;(3)项目计划任务书;(4)资助项目结题报告;(5)核准结题通知;(6)成果登记表;(7)其他必要材料。
其中1-5项由科学技术处提供;6-7项由负责人提供,其中第6项成果登记表需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生成,第7项其他必要材料视情况提供。
二、归档程序
1、请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管理系统”(http://kyglxt.cup.edu.cn/)填写科研项目归档信息,上传核准通知扫描件(见附件);提交后即可通过系统打印成果登记表1份。具体填写方法和步骤见附件3
2、项目负责人携带成果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到科学技术处项目一科(新办公楼北楼1204房间)领取科技处提供材料。
3、项目负责人将全套存档资料提交学校档案室(新办公楼南楼4层东段)。待档案室完成接收后,将档案室开据的“档案接收证明”交至科学技术处项目一科。
4、科学技术处收到“档案接收证明”,为项目负责人出具“通过核准结题自然基金经费卡处理通知单”;负责人携带经费卡和“通过核准结题自然基金经费卡处理通知单”到财务处办理经费卡延期手续。结余资金应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不得挪作它用。项目完成2年后(即经费卡设定的有效期)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学校将按原渠道退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5、本项工作应在20151130前完成。
6、若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左博文,联系电话:89739013
 
科学技术处   
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