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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8年度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7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通告,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8年度项目已开始接收申报。现就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2018年度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5-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240-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拟资助培育项目20-2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50-7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石油化工联合基金组织申报工作。

2.申请人应在94日前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提交申请书;学院应在9616:00前完成本单位申请书格式审查和初审工作。

3.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即可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下载PDF版申请书,打印并将申请书(12份)提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由各学院审核汇总整理后于97日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同时须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清单和承诺函。

4.科学技术处审核汇总后,911日将申请书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通告以及项目指南,并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项目(A类)。上一年度获得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具体申报条件和限项规定见指南。

3.若无“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账户的,可联系本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通。

4.若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或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祎,电话:89733253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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