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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30 

各学院(研究院)及有关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2012年度获得资助项目需要上报计划任务书。现就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程序

1.请负责人登录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或下载计划书填报。基金委已通过邮件把登陆信息发送至申请人邮箱;若没收到,可联系科学技术处重发。

2.请负责人97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编制工作并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提交计划任务书。提交后,把纸质计划任务书(需和电子版严格一致,12份)递交给所在院系办公室。院系办公室审核后,在98上午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

3.科学技术处审核汇总整理后将于99上午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注意事项

1.对于计划书编制和上报时间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基金委邮件通知规定办理。

2.经费预算表编制时,请务必阅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表>注意事项》,按规定要求编制预算。学校对自然基金不提取管理费,管理费应该为0,相关预算可调剂至除劳务费以外其他科目。

2.不明事宜,可与院系办公室和科学技术处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康绍菲,电话:9013。  

 

科学技术处 
201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