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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2-04-27 

各学院: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分别下发了《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根据初审结果通告,我校部分项目因格式审查等原因不予受理,具体清单通过OA通知学院及本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现就我校复审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复审申请人须510日前向科学技术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并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后提交。ISIS系统提交复审申请截止日期为521日下午4:00

2、复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打印一份纸质申请表并保证二者内容一致,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52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基金委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3、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学部在615日前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4、复审申请的提出需严格遵照“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进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3)复审申请手续不全的(复审申请表在ISIS系统未提交、缺纸质复审申请表或本人未签字等);

4)项目申请人以本人或主要参与者被他人假冒签名为由提出的复审申请(该类情况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投诉和举报)。

  

 

 

 

科学技术处  

201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