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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德国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设备处  作者:王力清  发布日期:2010-05-21 

各有关院系(中心):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德国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执行期:201111日至201312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资助领域:反问题(Inverse Problems)。领域说明请见附件。

   二、申请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中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3、中方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4、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5、芬、德方合作者应按照AFDFG的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向AFDFG提交申请。

   三、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之后选择“NSFC-AF-DFG项目(中芬德)”,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

  2、中方申请人需填写英文申请书和英文附件(见附件),并将英文申请书和英文附件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在线提交。

  3、除提交上述电子版申请材料外,还需打印一套纸质申请材料,包括①中文申请书、②英文申请书及其英文附件。所有纸质材料(中文申请书需经单位盖章)应于截止日前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

  4、电子版申请材料及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0615日(纸质材料以邮戳为准)。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

    四、审批结果发布

    2010年底左右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从201111开始执行。

有关领域及申请书格式参见基金委通知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9934.htm

据了解,反问题领域与我校有关的学科涉及到数学、地球物理、力学等方向,凡符合条件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均可根据与德方、芬兰的合作情况进行申报。

 

联系人:王力清    电话:3886

 

科研与设备处

20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