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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1 
 
据国知发管字〔201619号文件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均从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其中金奖不超过20项。
二、推荐程序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地方知识产权局、全国性行业协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均可作为推荐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专利。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推荐单位应公示拟推荐专利。
  三、参评要求:
  ()参评条件
  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评中国专利奖:
  20151231日前(1231日授权公告日)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且从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专利。
  ()其他要求
  一项专利,仅作为一个参评项目。相同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不超过2项。
  四、报送要求
  1.推荐函纸件1份,含排序的推荐专利清单、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
  2.专利资料1(U/光盘: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3.推荐单位公示文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五、申报渠道:
1、选择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推荐申报的专利:
   201646日前将拟推荐专利奖项目情况表”(附件B)Email至科技处成果科:yaotong@cup.edu.cn 由学校通知申报人遴选情况。请申报人421日前提交单位推荐函1(附件C,纸件),及专利资料1(U/光盘: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A)②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核、公示后,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选择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双重推荐申报的专利:
201646日前将拟推荐专利奖项目情况表”(附件B)Email至科技处成果科:yaotong@cup.edu.cn并于421日前提交专利资料1(U/光盘: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由科技处审核、公示后,报送中国专利奖办公室。
 
咨询联系:科学技术处,姚彤,电话:89733055,邮箱:yaotong@cup.edu.cn
    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专利管理司:路宏波王双龙,电话:010—62083614,邮箱:zhuanlijiang18@sipo.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邮编:100088
                                                  科学技术处  201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