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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李湘萍  发布日期:2015-03-13 

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15年校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校学术专著出版基金主要资助学校教师以科学研究成果为基础的优秀学术专著的出版。下列情况不列入资助范畴:1、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2、编著、译著、论文集、一般科普读物;3、工具书和一般数据库;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出版物。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在编教师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者应是申请出版学术专著的第一作者。著作权所有者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时,须有委托书。申请出版学术专著作者为二人及以上时,须出具由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书。

3.申请出版的学术专著应体现作者在相关领域前沿科学研究工作的积累和水平,并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4.申请者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书》,并附下列相应材料电子版及书面文件6份:

①书稿的“前言”和“三级提纲”(至少到节一级);

②反映书稿水平和特点的部分样稿(每位作者均需提供一章);

③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处、时间);

④其它可反映作者水平的材料(奖励情况、鉴定证书、本人代表性论著及评价等)。

⑤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的具体推荐意见。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参考附件3《申报流程》,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2.申请人填报《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各学院需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并出具书面意见。

3.各学院需在4月15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和推荐公函(见附件2)统一报送到科学技术处。

4.科学技术处将对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科学技术处将分专业和领域组织同行专家,对通过审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将同行专家评议结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投票确定资助名单。经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

5.相关申请一经批准,申请人应配合科学技术处和出版社。2015年度获批书稿,应在获批后一年内完成出版社稿件初稿要求,如无法完成,则取消当年的资助。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联系人:毛荣  

电 话: 89733055

科学技术处  

2015年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