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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湘萍  发布日期:2018-01-17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的要求,本着规范化、流程化的工作模式,现对我校已结题和终止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组织归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归档范围
本次归档工作主要针对已结题和终止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二、归档材料
1.   项目立项类材料:计划任务书、专家立项评审意见表;
2.   技术研究类材料:中期年度进展报告及评审意见等;
3.   财务经费类材料:如预算调整、拨款调整等;
4.   验收结题类材料:如结题/终止报告材料、验收意见、验收专家组名单(可复印)等;
5.   其他材料:成果登记表、卷内备考表、卷内文件目录、科研项目归档确认表等(具体见附件压缩包)。
6.   注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一定包含上述1-5部分列示的全部材料,归档具体材料视实际有无情况提供,但归档至少包括合同书(任务书)、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材料。
三、归档流程
电子版材料需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纸质材料提交科学技术处及档案室审核,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四、时间及其他要求
1.   科学技术处以收到“科研项目归档确认表”为归档完成,截止时间为2018126日。
2.   请学院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3.   科技处联系人李湘萍,办公室新综合楼A1204,电话5032
 
科学技术处 
201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