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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类通知公告

其他各类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技/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部):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和社科司2016年度全国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科技/社科科研数据的采集、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数据应用
本次统计数据作为科研奖金发放学院考核、科技工作年报、学校事业发展公报、学校年鉴、教育部科技/社科统计的基础数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科技/社科成果统计工作,明确领导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及数据审核工作,对每位科研人员的成果进行全面采集和统计,严把数据质量。
二、统计范围
要求在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和参加的科研活动数据,具体包括:
12016年公开出版的著作和学术论文;
22016年主办和承办(协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情况
32016年获得的科技奖励,新增国际学术任职;
42016年申请和授权的知识产权。
5、部分科技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科研活动数据。
三、统计要求
(一)统计方式
本次统计采用科研管理系统和统计报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的方式的内容有:著作、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社科类学院(研究院)的论文和研究报告、参加会议。
采用报表的形式填报的有:科研奖励、科技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举办会议、学术任职情况。
各项统计要求详见附件表格及相关说明。
(二)信息分类填报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体育教学部、图书馆等单位信息属于社科类科研信息采集范围,信息采集内容及填报方式见附件1
其他自然科学类学院(研究院)属于科技类科研信息采集范围,信息采集内容及填报方式见附件2
需要统计的科技平台名单及填报内容见附件3
四、统计时间
(一)数据采集时点
各单位需严格按照附件表格完成科研信息统计工作,需从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必须要从系统中录入。201713日上午12前将填报数据的电子版通过OA发送给李湘萍老师,并同时提交纸件。
(二)数据校核时间
201716日科学技术处将统计数据通过OA发送给各单位进行数据最后校核,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并在110日下午5前提交最后校核数据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提交的成果,学校将不予计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学技术处综合楼A1204
联 系 人:姚彤(知识产权)李湘萍(其他内容) 
联系电话:89733055 
                           科学技术处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