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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研究院)秋季集中处置实验室废化学试剂及废试剂空瓶的通知

作者:毛荣  发布日期:2016-11-15 

各学院(研究院):

目前学校跟环保局申请的秋季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计划已获批,厂家已定于本周五(1118日)全天来校进行废弃化学药品集中收集工作。现学校将相关工作作如下通知。

1、各学院分检处置化学试剂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处置学院

1

900-1000

地球科学学院

2

1000-1030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

3

1030-1130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4

1400-1530

校外实验室(理学院邓庄、新能源研究院沙河)

5

1530-1730

化工、理学院库房

 

请提交过处置申请的师生按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分检试剂,如因现场厂家临时时间变动,科技处会提前通知到各学院。

2、分检地点:危险化学品库房外(工程西楼和东楼之间的一层平房)

3、本次厂家来校仅作废弃化学药品及废弃空瓶的分检收集工作,废油品类的处置还得等厂家进一步通知具体时间。处置当天请师生仅将废化学试剂及试剂空瓶带至库房外,不要将废油运过来,以免拒收重复运输。

4、废弃物包装及标签粘贴填写要求。

4.1 包装要求

1)危险废弃液体(以下简称废液)用带可密封盖的塑料桶装废液,如没有桶,可以将废液装入试剂瓶,多个废液瓶一定要装入结实的纸箱内,码放成单层瓶子正立盖严,否则无法运输(箱子为标准的化学试剂木箱或纸箱)。

2)不能使用不合规格的容器盛放危险废弃物(如往年出现过有师生使用生活用锅、水杯等容器盛放废弃物),不利于处理公司分拣和运输,造成拒收现象。

3)不同废液需确定其兼容性,才能混合。具体参考实验室废液相容表。含高度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之危险废弃物,绝不可与其它化学废弃物混合。

5)为防止溢满,在加入新危险废弃液体前,先检查化学废液回收容器是否放置平稳,容器应载至总容量的70%80%,勿装至全满。

4.2. 标签要求:

所有处置废弃物上面必须贴上标签,注明具体废弃物成分,否则造成拒收。

1)采用塑料桶盛装废液时,直接将废弃物标签贴于废液桶上。

2)如果废液为试剂瓶盛放时,则需在每个试剂瓶上使用普通小标签进行主要成分标注,然后在盛放试剂瓶的包装箱上整体贴一个废弃物标签,上面写明箱内试剂瓶中废弃物的主要成分。

3)危险废弃物标签中危险类别请选填:1.有毒、2.易燃、3.刺激性、4.腐蚀性、5.有害;危险情况填写情况跟危险类别类似,可以加上另外的危险性质;安全措施的填写主要是从如何安全存放、使用和运输的角度出发进行填写,如:用吨桶盛装,桶盖盖好放置于废弃物堆放场内,避免阳光直射,并做好防雨淋流失等措施。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相关系(所)、实验室,切实做好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处置工作。

 

人:毛荣

联系电话:89733412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