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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化学品管理平台试运行的补充通知

来源:实验室管理科  作者:左博文  发布日期:2017-11-23 
 
各学院(研究院)
我校化学品管理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已试运行近三周时间,期间经过各单位教职工的积极配合、及时反馈,整体功能及流程在不断优化完善。根据目前反馈问题,现对新旧请购流程等各环节工作做如下补充说明:
1.平台中现有的药品信息不完整,购买人只确认所需的药品名称即可,如果规格和纯度等信息与所需不符,可以在提交订单时备注说明。后期会补充完善价格、厂商、参数等信息。
2.购买人在得到后勤商贸中心的到货通知后,通过平台将订单的“采购清单”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后至指定地点取货。打印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平台,点击右上角“我的订单”,进入订单查看页面;
2)在已到货订单的产品清单处点击蓝色的查看,进入订单细览页面;
3)点击右上角打印清单按钮,打印弹出的采购清单页面。
3.因平台无货、校外实验等特殊情况通过自购登记提交的订单,需补充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等材料复印件,连同打印的两份自购“采购清单”至科技处审核、备案。
4.在平台试运行前已购买但尚未报销的一般化学药品,报销日期延长至1130日(开票日期应为1117日前)。
5.请购危险化学品,提交订单后需经学院管理人员审核。学院管理人员必须是正式在职人员,请各学院确定人员后,提交公函一份至科技处(模板见附件)。
6.根据公安部门及我校管理办法要求,易制毒化学品每学期第一、八周固定集中请购,其他时间不可在平台中提交订单。本年度请购并已经到货的药品,必须在1130日前至商贸中心一次性办理完结账业务,之后按管理办法要求领用。
 
试运行前期的各类问题学校在不断解决,后续如学生端口授权功能等也会逐渐加入,还望大家积极配合,共同打造一个规范、便捷、流畅的管理平台。
平台使用、故障问题咨询:联系人左博文,电话89733412
药品购买、易制毒药品结账:联系人刘坤,电话89733043/15011522904

(附件通过OA发布)
 
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后勤商贸中心
20171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