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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假期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王超  发布日期:2014-01-06 
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
寒假在即,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专项检查
保卫处、科学技术处定于2014114日(周二)检查科研实验室;保卫处和教务处定于2014115日(周三)检查教学实验室
请各实验室开门接受检查,对于检查中暴露的问题,相关学院请务必按照整改通知单上内容认真整改,以确保实验室假期安全。详细日程安排见附件12
二、安全责任落实
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应指定安全第一责任人,放假前组织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分管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假期各学院、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也应加强定期巡视,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要重点防范。
三、事故应急预案
各学院(研究院)认真做好实验室应急预案。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及时报告科学技术处、保卫处。
四、假期值班安排
各实验室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安排好寒假期间安全值班表。科研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值班表,分别由各单位科研和教学秘书汇总上报给科学技术处科研实验室管理科和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同时请在放假前把值班表贴在各自门上,以便遇有突发事件互相及时联系。
五、实验运行管理
因实验工作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实验室,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六、假期封门管理
假期无实验工作的实验室放假应做封门处理,封门前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七、危险物品管理
各实验室应切实加强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高压容器、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及处置。
 
附件12014年寒假前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日程安排
附件22014年寒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日程安排
有事请联系
 
保    贾会京 89733333  13371613133
科学技术处   89733746  18911226678
教  务  任洁梅 89733244  13701264209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附件1
2014年寒假前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日程安排
 
序号
日期
时间
被检学院
检查人
1
2014114
周二上午
830
地球科学学院
相关学院科研院领导、科研秘书
孙学文
刘洪洋
贾会京
王超
2
910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3
950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4
1030
石油工程学院(工程东楼、西楼)
5
2014114
周二下午
1400
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6
1430
化学工程学院
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
新能源研究院
7
1630
理学院
 

附件2
2014年寒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日程安排
 
序号
日期
时间
被检学院
检查人
1
2014115
周三上午
830
地球科学学院
相关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负责人
教务处:詹亚力、任洁梅
保卫处:刘洪洋
2
850
石油工程学院
3
910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4
930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5
950
理学院
6
1010
化学工程学院
7
1030
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