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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2 

各学院、研究院:

您好!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近日发布两个通知(详见附件一和二),宣布2012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文件下发并将组织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和研究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市科委两个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科学研究平台现状,围绕本单位十二五科学研究平台建设规划目标,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

2. 学校最终推荐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总名额为各3个,同一学院或研究院申报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数量各不超过1个,且同一学院或研究院已有认定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再次申报其他研究方向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时,固定人员、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面积等方面的重复不得超过30%

申报的实验室和中心必须符合市科委通知中的申报领域方向,研究方向集中明确,发展定位和思路清晰,任务与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实验室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3. 校内申报截至时间:2012118日周四下午下班前

有意申报的学院,须签署附件3科学研究机构申报承诺书,承诺支持实验室申报成功后的建设条件。承诺书请提交签字盖章扫描版。

学院或研究院还请提交一份申报情况介绍材料电子版至科学技术处,内容包括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名称、负责人(须经学院或研究院研究指定)、拟设研究目标和方向、研究队伍等。文字简明扼要即可。

4. 科学技术处将根据各学院和研究院的推荐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确定最终申报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名单,然后通知入选实验室和中心准备申报文件要求的申报书等详细申报材料。

5. 科学技术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于20121130日前统一提交至市科委。

 

联系方式(不明事宜可咨询):

科学技术处 科研实验室管理科 王超 89733746 chaow@139.com

 

 

科学技术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附件2:《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附件
3:科学研究机构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