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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发明专利实施转化项目奖励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姚彤  发布日期:2012-05-02 

各相关院系:

根据通知,昌平区科委将对本区的第一权利人实施转化的发明专利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在2011年度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转化项目,按照取得效益状况,奖励全区前十项,每项给予10-2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我校作为“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享受优先奖励政策。请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发明人按照要求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我校为专利的第一权利人;

2、发明专利技术必须在201111日(含)至20111231日期间获得国家授权,且已在实施转化中,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

3、发明专利的权属清楚无纠纷,技术成果来源合法正当,且无侵权纠纷;

4、每项专利只能申请1个项目。

二、申报文件

1、《昌平区发明专利实施转化项目奖励申报书》;

2、专利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权利要求书;

5、具有多个共同专利权人的,提供其他共同专利权人同意实施的证明;

6、专利有效性证明:应为国家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及代办机构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

7、申报主体为高校的,提供实施许可合同、校企合作协议、项目实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企业实施该专利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8、专利实施经济效益证明:连续两年财务报表、上年度审计报告和企业上年度缴税情况证明材料、其它能够证明该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的材料。

9、社会效益证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要求报奖单位或个人要做出说明。

10、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订顺序:《昌平区发明专利实施转化项目奖励申报书》、申请材料附件目录、申请材料附件等。同时报送《昌平区发明专利实施转化项目奖励申报书》的电子版材料。

三、重点奖励项目

1、符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能够显著推动区域能源科技、生物医药、现代制造、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对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资金支持的项目;

3、所形成的技术或产品能够打破国内外科技垄断的项目;

4、获得国家专利奖及北京市专利奖的项目;

5、国家、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的专利项目,提交相应证书、证明文件。

 

请于52610期间,将全部申报材料交科技处成果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 彤;    话:89733055    箱:yaotong@cup.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