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通知,昌平区科委将对本区的第一权利人实施转化的发明专利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在2011年度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转化项目,按照取得效益状况,奖励全区前十项,每项给予10万-2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我校作为“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享受优先奖励政策。请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发明人按照要求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我校为专利的第一权利人;
2、发明专利技术必须在2011年1月1日(含)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授权,且已在实施转化中,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
3、发明专利的权属清楚无纠纷,技术成果来源合法正当,且无侵权纠纷;
4、每项专利只能申请1个项目。
二、申报文件
1、《昌平区发明专利实施转化项目奖励申报书》;
2、专利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权利要求书;
5、具有多个共同专利权人的,提供其他共同专利权人同意实施的证明;
6、专利有效性证明:应为国家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及代办机构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
7、申报主体为高校的,提供实施许可合同、校企合作协议、项目实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企业实施该专利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8、专利实施经济效益证明:连续两年财务报表、上年度审计报告和企业上年度缴税情况证明材料、其它能够证明该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的材料。
9、社会效益证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要求报奖单位或个人要做出说明。
10、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订顺序:《昌平区发明专利实施转化项目奖励申报书》、申请材料附件目录、申请材料附件等。同时报送《昌平区发明专利实施转化项目奖励申报书》的电子版材料。
三、重点奖励项目
1、符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能够显著推动区域能源科技、生物医药、现代制造、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对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资金支持的项目;
3、所形成的技术或产品能够打破国内外科技垄断的项目;
4、获得国家专利奖及北京市专利奖的项目;
5、国家、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的专利项目,提交相应证书、证明文件。
请于5月2日至6月10日期间,将全部申报材料交科技处成果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 彤; 电 话:89733055; 邮 箱:yaotong@cup.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