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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公费医疗报销流程调整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1-17  ]

为了给前来办理公疗报销的师生员工节省办理等候的时间、简化办理流程,从2018年12月份起,我校公疗报销不再现场审核报销,改为日常收取、集中办理的方式,具体收取办法及审核流程如下:


一、校医院一层“挂号处”每周一、三、五9:00-11:00;14:30-16:30(节假日除外)接收师生员工(包括所有离退休教职工)提交过来的报销所需材料、并进行登记签字。报材料须按要求整理并粘贴好,粘贴要求、登记表、报销比例计算办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每个月10日前提交报销材料的,门诊费用当月报结,住院费用次月报结;每个月10日之后提交报销材料的,门诊费用次月报结,住院费用两个月后办结。

三、一个月内每个人只能报一次,校医院也只接收同一人一次报销材料。

四、除寒暑假外,报销时限最长在发生费用之日起60天内,但不能跨年,12月发生的门诊费、住院费必须在次年1月5日前提交,过时未提交报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给予报销。

五、寒暑假的报销材料接收工作分别在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第一个月进行,法定假日以及大型体检和其他集体工作活动期间接收报销材料工作顺延。

六、市内离退休老同志和在市内工作的在职教职工,按离退休工作处每个月通知的日期和时间(通过离退休处的公众号、各支部微信群等方式发布通知),到石油大院离退休工作处、亚运村15楼、石板房6号院等指定的接收地点就近提交报销材料(具体安排见附件4)。

七、所有离退休教职工每年可以变更一次就近医院(除北医三院外再选一家三级医院和社区医院),每年9-11月提交报销材料时同时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截止到11月30日。

八、对于离退休教职工长时间在京外居住休养的,须按照北京市公疗办要求填写《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异地就医审批单》(一式三份,见附近件5)个人信息,到异地就医当地的医保部门盖章,在校医院收取报销材料时提交(校医院公疗办盖章后再报北京市公疗办审批备案)。

九、市内离退休老同志和在市内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凡是错过提交报销材料、错过变更就近医院备案登记、错过者异地医保登记的,由个人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校医院,或送(可委托他人)到校医院一层“挂号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医院;邮编:102249;收件人:沈晓峰,电话:18910955645。

十、按财务制度要求,报销单最终需要本人或代办人确认签字,为了方便大家,如果同意由校医院主管院长在报销单上代签字的,可以不用本人再到校财务确认签字;不同意代签字的,可以等通知再按约定时间去校财务确认签字。月末对当月到账的报销金额有疑问的,可以到校财务相关工作人员处查询核对。

十一、教职工(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每月的报销单回执联于下一次提交报销材料时返回给本人妥善保管,待累计超3000时需要把所有回执联与在校医院就诊开具的医药费收据同当月报销材料一并提交。

十二、教职工(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每个自然年内医药费用(自费除外)累计超过3000元,报销比例相应上调(在职上调至90%,退休人员上调至95%)。

十三、本次公疗报销流程调整自2018年12月1日开始试运行半年,试行期间,欢迎大家随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断地改进。

附件:

1.报销材料内容及粘贴要求http://www.cup.edu.cn/medical/info/168388.htm

2.公疗报销材料接收核对登记表http://www.cup.edu.cn/medical/info/168393.htm

3.各类人员享受公疗报销比例计算方法http://www.cup.edu.cn/medical/info/168389.htm

4.市内的离退休人员和在市内上班的在职教工提交报销材料地点及时间安排http://www.cup.edu.cn/medical/info/168390.htm

5.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异地就医审批单http://www.cup.edu.cn/medical/info/1683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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