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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高校的“抓手”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何祥林 | 发布日期:2007-10-30 | 阅读次数:

构建和谐高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保持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必须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策、理论,充分认识构建和谐高校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全力构建和谐高校,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在构建和谐高校过程中,我们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抓手

––育人为本。构建和谐高校,必须坚持育人为本,把学生放在第一位,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坚持育人为本,就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谐发展。教育是培育人和塑造人的事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和目标。当前,高校特别要注重两个为先,一是德育为先,把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放在突出地位,构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新体系。二是心育为先,把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心理健全、人格完善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坚持育人为本,就要把学生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学生利益无小事”“学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这就要建立长效的与学生沟通的机制,及时解决学生关心的实际问题。

––以师为先。以师为先就要尊重教师的劳动与价值,充分发挥教师的智慧和才能;就要尊重教师的学术自由,突出教师学术权力在高校的主导地位。以师为先就要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发扬民主、倾听民意的机制与氛围。建立重点人才的领导联系制度和为高层次人才服务的快速反应与绿色通道制度,通过对人才的真正尊重与支持、对教师的真切关心与帮助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协调发展。协调发展就要突出特色。在构建和谐高校进程中,各高校要突出自己的办学特色,彰显自己的办学个性,不要一味追求大而全,不要一味追求研究型大学。同时,政府对各类学校的资助和支持也不应按照学校的名气或者学校的学术地位来安排,而应按照不同学校的专业性质和建设需要来确定,也就是说,所有的学校都应处于平等的受助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教育公平的理念和原则。也只有在这种政策的导向和影响下,各高校才能立足自身实际,实现科学定位,努力完成学校定位所赋予的发展目标和历史责任。

––规范管理。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模迅速扩大,无论是从学生人数、校园面积、教师数量等都翻了几番。这对构建和谐高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适应高校规模的快速增长的局面,坚持规范管理就成了构建和谐高校的重要保证。

坚持规范管理,就要依法治校。依法治校的本质是学校管理者要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以法律为最高权威,在法制的轨道上开展学校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服务保障和其他一切活动。

坚持规范管理,就要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学校所作出的一切决策,都要通过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程序。要努力营造一种轻松活泼、公开透明的民主氛围,建立民意充分表达的渠道,鼓励师生员工畅所欲言,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

坚持规范管理,就要完善制度。高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制度体系,努力完善构建和谐高校的长效机制。现代大学的管理者要树立现代意识,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勇于学习、不断创新,与现代大学管理理念接轨,构建起管理民主、运转高效、竞争有序的内部管理体制,实现有效管理、高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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