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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耻·求真·力行——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讲话学习札记

胡锦涛总书记3月4日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荣八耻”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既涵盖了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主要方面,同时也凝集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精髓,为培养大学生健全人格、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指明了方向,对我们高校的德育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胡总书记“八荣八耻”的讲话,以“荣”、“耻”为立足点,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荣辱观的基础上,再一次把荣辱观教育提到我们德育工作者面前。大学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良好的道德品质是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在大学生道德品质形成过程中,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对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在个人道德品质的培养和完善过程中,荣誉和良心是实现优良道德的基本途径。荣誉是从外在评价的角度,正面引导人爱惜自己的名誉,具备良好的道德准则;而良心则是人内在的自我约束。穆勒说:“人心上有一大团的感情,人要做违犯我们是非标准的行为必定要冲过这个感情的重围,并且假如我们终于违犯这个标准,这团感情大概后来要变成了悔恨,而重现于心上。”(穆勒《功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50页)而耻辱感正是这种悔恨之心的体现。传统文化中向来把耻辱感视为人之社会本性。《孟子·公孙丑上》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又说:“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可见,在古人的观念里,一个人如果连羞耻之心都没有了,他是没有资格作人的;羞耻之心,是一个人具有良好价值判断的底线。“荣誉”与“耻辱”既相互对立、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互为前提。一个人,只有“知耻”,才能慕“荣”,正所谓“知耻近乎勇”。因此,在大学生荣辱观的教育培养中,应当“教之耻为先”,即把培养、激发学生的羞耻心放在重要位置。

胡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我国当前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为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树立了坐标。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价值观的多元嬗变,对人们的道德观、人生观、世界观产生了不可避免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在这个社会大变革时期,一些负面的影响也日渐显露出来,有些人是非美丑界限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荣耻不分,甚至以耻为荣。这些负面因素在当代大学生身上也有明显的体现。一些大学生国家观念淡薄,没有追求真理、追求科学的精神,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视为不合时宜的“傻冒”行为,他们好逸恶劳、寄生依赖,缺乏集体观念、自私冷漠,无视校规校纪,上课逃课、考试作弊,丧失了基本的价值判断能力,丧失了起码的羞耻之心。因此,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八荣八耻”明确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应该倡导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容易识别的价值坐标体系。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该在提高师德水平的前提下,努力在德育实践中,依照“八荣八耻”讲话,使学生明确是非、善恶、美丑与荣辱观念,根据“八荣八耻”时时检讨自己的言行,努力把大学生培养成为具有优秀道德品质、崇高精神追求的社会主义新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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