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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4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校园新媒体是学校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阵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已经成为学校新闻宣传、信息服务、文化育人、情感联系等的重要平台。为有序推进校园新媒体建设,发挥好新媒体的积极作用,请各单位配合做好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新媒体登记备案范围

以学校各学院(研究院、部)、职能部门、校属单位和各类机构,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班级等组织名义主办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手机报、APP客户端等;

学校师生员工以个人名义注册主办,以发布石大校园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手机报、APP客户端等。

二、登记备案工作流程

请各单位组织新媒体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媒体登记备案表》。

由各学院(研究院、部)、职能部门、校属单位和各类机构主办的新媒体,或者由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注册主办的新媒体,填写登记备案表(附表一)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由各学院(研究院、部)基层党团组织、院级各类学生组织等主办的新媒体,或者由学生以个人名义注册主办的新媒体,填写登记备案表(附表二)一式两份,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由团委负责管理的校级学生组织主办的新媒体,填写登记备案表(附表二)一式两份,由团委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新媒体的有序管理,认真组织校园新媒体按照要求登记备案,确保没有遗漏。

2.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15519日前将填写好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媒体备案登记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媒体备案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ao@cup.edu.cn,同时将纸质登记备案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主楼A313房间。

联系人:张姣,电话:89731981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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