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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3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一)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6年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所列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申请者也可以根据学校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拟定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党政工团专职人员和其他热心于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学研究的人员均可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干部和教师。

1.申报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结题时必须围绕本课题在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

2.申报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结题时必须围绕本课题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

3.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负责项目,已经负责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承担的本基金在研项目数量不超过两项。

4.申请中止课题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5.申请者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于20161212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过期不予接收。

二、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的有关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将对前几年度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已到期的课题负责人(已到期尚未结题项目见附件8)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于20161212日前将结题报告书、结题报告(含研究成果材料,请统一采用附件4所附封面)各一式三份,报送党委宣传部。根据本课题的研究发表的论文,需将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复印件附在结题报告中。过期不予接收。

2.项目未到期的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一式两份,于20161212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3.项目已到期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题需要延期的,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见附件6),一式两份,于20161212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4.如已申请项目确实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完成,可以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中止申请书》(见附件7),一式两份,申请中止研究,于20161212日前将中止申请书、截至目前项目取得的部分成果,与经费卡一并交党委宣传部。

 

注:

1.所有材料请以“项目(立项、结题、延期等)-单位-姓名-题目”方式命名。

2.联系人:张国泽  刘志庆,联系电话:89733269

3.以上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主楼A1421,电子版请发送至liuzhiqing@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