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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4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网络文化的育人功能,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新媒体新技术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在我校开展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分类:本次征集评选的作品分为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3类。

1)优秀网络文章,是指在网络上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提升网络素养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文学作品、精要评论等。

2)优秀“微”作品,是指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

3)优秀工作案例,是指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过程中研究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

2.具体要求:作品须为2016年以来的原创(即201611日至报送截至目前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辨析清楚,影响力大,说服力强。

1)优秀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2)优秀“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引导、思想引领,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在片头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字样;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3)优秀工作案例要体现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已形成一定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案例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和思路、实施方法和过程、主要成效和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4)所有参加评选的作品要版权无争议,严禁侵权行为。

二、参评办法

1.参评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2.参评材料:

1)参评表(附件1):所在单位意见一栏请填写1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

2)所有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或案例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推荐辅助材料(主要是指佐证作品影响力的材料,包括转发及引用率、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党组织。

三、评审与表彰

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优秀作品评选工作。活动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并颁发证书,给予奖励。同时,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四、报送方式

1.请各单位指定征集活动负责人,集中统一报送本单位所征集的作品,将参评表、汇总表(附件2)、作品及辅助材料纸质版(“微”作品需提交光盘)报党委宣传部(主楼A14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guoze@cup.edu.cn

2.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7630日。

3.联系人:张国泽  电话:89733269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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