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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文化精品项目遴选培育和2019年校园文化优秀项目培育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7 |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进一步推进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2019年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校园文化精品项目遴选培育和2019年校园文化优秀项目培育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题

祝福筑梦铸魂 育人化人培元

二、校园文化精品项目遴选培育工作

(一)培育对象

入选学校2015年以来校园文化建设优秀项目,且至今仍持续开展,体现学校传统、特色,在学校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典型推广价值,对促进和推动学校和本单位、部门工作具有较大意义的文化项目。

(二)培育原则

1.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创新理念,把握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工作载体,激活师生内在活力。

3.坚持聚焦特色,注重协同联动,在加强整合资源与突出重点培育相结合上下功夫。

(三)申报数量

每个符合条件的单位限报1项。

(四)项目要求

1.项目主题鲜明。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风学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石油精神和石大精神等,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

2.内容形式创新。要在传承创新发展上下功夫,深入挖掘文化育人资源,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取得新成效。

3.品牌效应明显。项目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能够不断丰富内容、拓展路径、扩大影响,经过持续培育建设,可成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品牌和名片。

4.组织实施有力。组织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持续推进,保障有力。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申报。

(五)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见附表)。

2.组织评审。4月底,学校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一批校园文化精品培育项目,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布。

3.项目实施。根据学校每年拨付的校园文化精品项目培育经费和各培育项目实际情况,单个培育项目经费数额不超过1万元/年。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项目立项后,拨付经费的50%作为启动费用;培育中期,提交阶段性成果材料,经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合格项目下拨经费的50%,不合格者停止经费支持,并记录在案,作为下一届次单位申请培育项目的考察条件之一。

4.验收检查与推广。项目培育期满后向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实施情况报告,验收优秀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项目将作为申报上级部门“优秀校园文化成果”的基础性成果。

三、校园文化优秀项目培育评选工作

(一)内容

1.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及传承“五四”爱国精神开展的相关文化活动、项目、成果。

2.围绕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文化传承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开展的相关文化活动、项目和成果。

(二)工作安排

1.2019年3月,发布通知。

2.2019年3月—10月,各单位策划并实施项目;2019年3月前已经组织开展的项目,亦可参评。

3.2019年11月上旬,开展优秀项目征集、评选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项目培育实施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文化育人工作相结合,围绕主题,加强项目策划,注重过程管理,推进内容、载体、平台创新,提高校园文化对育人工作的支撑力和对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发挥好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形成具有创新性、典型性、特色突出的成果。

申报精品项目的单位,请将填写好的申报表,连同相关的支撑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宣传部。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主楼A1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uyunfei@cup.edu.cn

优秀项目申报和评选的具体工作,将于10月下旬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云飞;联系电话:89733269

 

附:2019年校园文化精品项目遴选培育申报表

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