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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9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一)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参考《中国石油大学2013年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一)所列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申请者也可以根据学校和本部门工作实际拟定研究课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党政工团专职人员和其他热心于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学研究的人员均可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干部和教师。

1.申报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二年,研究成果必须围绕本课题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2.申报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研究成果必须围绕本课题在中国期刊网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3.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项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承担的本基金在研项目数量不超过二项。

4.申请中止课题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5.申请者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五份。于2013127日前交党委宣传部,电子文档发至:liuzhiqing@cup.edu.cn。过期不予评审。

二、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的有关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将对前几年度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已到期的课题负责人(已到期尚未结题项目见附件八)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三),一式三份,于2013124日前将结题报告书、结题报告(含研究成果材料,请统一采用附件四所附封面)及相应电子文档,交党委宣传部,邮箱:liuzhiqing@cup.edu.cn。根据本课题的研究发表的论文,需将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复印件附在结题报告中。

2.项目未到期的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五),一式两份,于2013124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及电子文档交党委宣传部,邮箱:liuzhiqing@cup.edu.cn

3.项目已到期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题需要延期的,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见附件六),一式两份,于2013124日前将延期申请书及电子文档交党委宣传部,邮箱:liuzhiqing@cup.edu.cn

4.如已申请项目确实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完成,可以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中止申请书》(见附件七),一式两份,申请中止研究,于2013124日前将中止申请书、截至目前项目取得的部分成果及电子文档,与经费卡一并交党委宣传部,邮箱:liuzhiqing@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