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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北京高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优秀活动和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3 | 阅读次数:

各二级单位:

近日,市委教育工委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高校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优秀活动和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根据通知,各高校可以推荐申报2项优秀活动和2个优秀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优秀活动申报对象为全校各单位组织的活动,必须能够充分体现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创新性、实效性,具有一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受到广大师生的充分认可,在校内乃至校外产生良好的反响。

先进单位申报对象可以是二级单位(机关部处、学院等),也可以是二级党组织。该单位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中,能够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带头学习,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真正实现理论学习联系单位实际,以学促建,以十八大精神引领单位事业建设和发展。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原则上可以申报1项优秀活动或者1个先进单位,如果事迹特别优秀,可以同时申报优秀活动和先进单位。

每项优秀活动申报者需按照要求填写优秀活动申报表,提交活动申报材料一份(内容凝练,突出活动的特色、实效,不超过1500字),反映活动情况的照片1-2张(jpg格式,不小于2M)。

每个先进单位申报者需按照要求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提交先进单位工作事迹材料一份(内容简练,突出单位的典型做法、工作成效,不超过1500字),反映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照片1-2张(jpg格式,不小于2M)。

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书面版申报表一式二份,请于1226日下班前报党委宣传部。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在28日上午组织评审,评选出2个优秀活动和2个先进单位,在29日上报市教育工委。

三、其他事项

因时间比较紧张,请各单位尽快组织优秀活动和优秀单位的申报工作。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刘志庆,联系电话:89733269,电子邮箱:liuzhiqing@cup.edu.cn,地址:行政楼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