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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373名2011届毕业生获得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中国石油大学356名毕业生获得2011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资助,代偿总金额达650余万元。此外,石大有17名毕业生获得2011年第一批代偿资助,至此全校共有3732011届毕业生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较2010年增加58人。

2011年石大另有12名同学申请了“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其中,201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1人;201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8人;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3人。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基层单位就业,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 15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 35号)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510号)等文件,对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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