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石工〔2018〕19号 石油工程学院本科品牌课评估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修订说明

发布日期:2018-10-08 作者: 编辑: 访问量: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品牌课评估管理办法》通知(中石大京教〔2015〕7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教师积极更新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发挥品牌课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党政联席会同意,院教学专家组于9月20日讨论后,在《石油工程学院本科品牌课评估管理办法》[石工2015] 13号文件基础上对“学生评教”部分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品牌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中评价要素:“学生评价”中评估内容及评价标准A:“学生评价优秀,近三次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调查至少二次位于前20%,且不低于40%。”修订为“学生评价优秀,近三次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调查至少二次位于前20%。”将“学生评价”中评估内容及评价标准C:“学生评价较好,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调查至少位于前40%。”修订为“学生评价较好,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调查至少两次位于前40%。”具体文件请您详见附件。

            根据石工〔2018〕19号 石油工程学院本科品牌课评估管理办法,我院本学期推荐李俊键、李世远两名老师(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参评石油工程学院品牌课程,公示期为2018年10月8日-15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到研修北楼811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孙海旭,电话89732169),逾期不予受理。

 

 

 

石油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