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考申请条件
学生因病、考核时间冲突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可以在考核前提交缓考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签署同意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以虚假事实或理由申请课程缓考的、未参加课程考核且未办理缓考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必修课程申请缓考的可在开学初补缓考阶段考试,选修课申请缓考的一般只能在后续学期重修或选修培养方案该模块下其他课程。
二、缓考办理方式
(一)菜单位置
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菜单》考试》缓考申请
(二)操作步骤
三、电脑端教师/辅导员缓考审核操作
菜单》考试》缓考审核
(二)操作步骤
目前缓考申请与审批都在本科生教育教学系统电脑端,后续微信端功能开放后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