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及出站答辩的补充规定

为规范我校博士后的在站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结合我校博士后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由各院(系)、中心负责组织博士后中期考核及期满科研工作的评审。博士后中期考核小组成员由院(系)、中心的学术委员会或流动站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博士后出站答辩评审须聘请至少5名校内外专家,一般有一名校外专家,一名院(系)、中心博士后领导小组成员。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及出站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必须上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待查),否则考核及答辩视为无效。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