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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6 阅读次数: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团的组织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的通知》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从严治团,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现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的目的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团员教育评议的对象

全体在校青年团员,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团员教育评议的方式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团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四、团员教育评议的等次及标准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一)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二)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四)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团员教育评议的内容和流程

(一)主题教育

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组织团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团员切实增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主题教育活动通知已另发。

(二)评议流程

1.团员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团员民主评议表》(见附件一)中的个人总结部分;

2.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

(1)会上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

(2)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3.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填写《团员民主评议表》中的团支部意见和评议结果部分,并完成《组织生活会报告表》(见附件二),报学院团委批准;

4.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优秀”作为“推优入党”、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重要参考指标。评议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上方可进行当年团籍注册,“不合格”不可进行团籍注册,直至下次评议合格为止。

(三)组织审核处理

学院团委对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团员进行分层次处理。

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经学院团委审查批准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优秀”字样。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学院团委推荐。

2.对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经学院团委审查批准后,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合格”字样。

3.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4.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开除团籍,并报学院团委批准。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并报学院团委批准。

六、工作要求

1、全团抓支部。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教育评议工作,结合基层团组织实际,团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工作指导,全面了解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

2、落实靠支部。把召开组织生活会作为落实从严治团、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并在《团员民主评议表》填写评议意见报学院团委审核并存档。要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对学习敷衍了事,评议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团员,作出劝退或除名处理。

3、创新在支部。通过教育评议,广泛听取基层团员意见,创新支部理论学习、主题团日、实践活动等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效激发团支部活力。

七、材料提交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在2019年12月30日之前集中开展,活动开展情况要录入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

各团支部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上交《团员民主评议表》(纸质版,每位团员一份)、《组织生活会报告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个支部一份)以及3-5张典型图片原图。其中《组织生活会报告表》中至少需涵盖有团员教育评议会的基本情况、覆盖了多少团员、有没有特色等内容。

附件一:团员民主评议表

附件二:组织生活会报告表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