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类分流实施原则和办法
根据工商管理学院“三二一”培养模式,2017级本科生在大二期间将按照经济类、财会类、管科类三大专业类进行培养,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将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执行专业类之间分流调整。为规范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和自主择业。
3.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各专业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要求
1.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教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各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并向学生公布。
2.学院制定专业类分流原则和实施办法,经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校教务处审批。分流方案和分流结果向学生公示。
3.学院根据摸底调查结果、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因素设计并经学校批准,2017级各专业类计划规模如下:
专业 |
财会类 |
经济类 |
管科类 |
人数 |
108 |
84 |
96 |
三、专业类分流具体方案
1.专业类分流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2017级本科生。
2.专业类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郭海涛 殷建平
副组长:沈庆宁 曹娜
组员:李明 冯连勇 熊苡 牛琦彬 邓秀焕 张先美 王珮
秘书:陶小娜
3.专业类分流方式
学院按照分流计划,根据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实行分流,即学生的专业类分流志愿排序作为第一决定依据,学生的成绩排序作为第二决定依据。每位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填写两个专业类志愿。
4.民族生、定向生、体育生专业分流处理办法
(1)民族生按照学校成绩算法开根号乘10参加整体的成绩排名;
(2)定向生按学校招生协议分流专业类,计入分流后各类总人数。
(3)体育生根据学校招生协议,单独分流专业类,计入分流后各类总人数。
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 |
财会类 |
经济类 |
管理类 |
人数 |
5 |
4 |
4 |
5.其他措施
(1)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内,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如有异议,可书面通过秘书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2)为了鼓励各专业均衡发展,学院在17级免试推荐研究生和个人评优等方面向学生人数较少的专业倾斜,在现行研究生招生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学生在达到学校对免研的基本要求,按专业设置推荐研究生名额基数指标,直接进入免研正式名单,不再参加全院免研大排队。
四、成绩核算办法
1、按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名次。课程成绩以初始成绩为准,不考虑补考和重修成绩。
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2、体育生申请转入专业类人数超过指标时,按照以下标准再排序:(1)《高等数学》成绩(开根号乘以10)、专业必修课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2)按照(四、1)计算加权成绩排队。
五、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专业类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七、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工商管理学院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