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2019年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跨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为了切实保证学生的切身利益,同时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学校的规定,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成员为各个专业的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辅导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学生转专业有关的政策,并完成整个转专业的具体工作。

二、本科生转出

1.本办法适用于本院2018级欲转入其他学院专业的学生。

2.专业负责人、辅导员要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3.对于转出学生,学院的专业负责人、辅导员首先要与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的思想,给学生介绍准备转入专业的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己决定是否转出和转入何种专业。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仅可以在标准学制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

三、本科生转入

1.报名对象

2018级在校本科生。由于商学院实行“321培养模式改革”,2017级学生可以在专业类内按志愿申请毕业专业,也可以根据培养规定修读院内任意专业毕业,因此2017级学生同学科内转专业不再单独实施。

2.招生专业及规模

各专业均招收转专业学生,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能源经济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20人,财会类(包括财务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15人,管理类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10人。

3.接收其他学院学生的转入,遵循以下的原则:

(1)对所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爱好。

(2)原专业成绩排名前30%且无挂科。

(3)在校期间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4)没有欠缴学费情况。

4.申请转入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的同学需按照管理类、财会类、经济学类填写专业类,必须参加由经济管理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一律无资格转入经济管理学院。如申请转入人数超过专业类规模,则按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未录入所报专业类的学生,如服从调剂可以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类。

5.提交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盖章);

2)学生本人成绩单(院系盖章或教务处盖章);

3)专业综合测评表(辅导员开具情况说明,证实学生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即可),加盖院系公章。

6.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条件,自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在51716:00前将以上材料交至主楼B1116教务办公室,经济管理学院教务刘老师或张老师处(联系电话:89731556)。522--31日将组织综合测试。

四、如发现申请人材料有虚假成分,一律取消申请人转专业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