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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国际石油合作模式及其项目经济评价

       10月27日下午二教201教室,在工商管理学院郭海涛院长主持下,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刘明明老师为同学们进行了一场主题为“国际石油合作模式及其项目经济评价”的学术讲座,来自不同学院的老师、同学以及对油气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感兴趣的石油公司工作人员参加了讲座。
 
       刘老师主要以国际石油合同模式及其演变、决定石油合同模式关键因素、国际石油合作项目经济评价和国际石油合同模式发展趋势四个方面内容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首先,刘老师结合其课题组的相关研究成果,从石油合同模式本身、价值管理和委托-代理关系三个方面对该领域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石油合同是资源国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发本国石油资源而订立的关于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合同。资源国和外国石油公司作为参与的主体,双方利益诉求存在显著的差异,石油合同作为两者的纽带,在法律上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两个主体在不同时期博弈力量的变化,决定了国际石油合同模式的演变,包括传统租让制、矿费合同、产品分成合同、服务合同等。进一步,资源国石油资源禀赋、技术水平、融资能力等关键战略因素的组合,形成了资源国适用的合同模式。目前欧洲地区主要的合同形式是矿费税收合同,非洲地区、亚太地区和中亚地区是“矿费税收合同+产品分成”合同,美洲地区则以“矿费税收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为主,中东地区主流的合同形式是“回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接着,对于合同的经济评价方面,刘老师介绍了经济评价的依据、目标、相关定义和流程等内容,指出经济评价的核心是平衡各利益相关方(资源国、股东、银行、经营者等)的利益。同时,就目前国际上现行的矿税制、产品分成制、风险服务制等合同类型,刘老师结合典型油气资源国的具体案例,详细介绍了资源国和石油企业利润的来源及分配等环节,并就经济评价的趋势进行了阐述。最后,刘老师分析了国际石油合同未来发展模式的趋势,介绍了资源国石油合同调整的驱动因素。针对不同情况,未来油气财税条款将更加多样化、复杂化,比如出现针对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的特殊条款等等。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与刘老师进行了认真的交流。通过讲座,同学们对于决定石油行业关键因素的经济、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